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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范围

继承权范围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0 07:38:01 已帮助35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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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继承权公证管辖范围是什么啊?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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