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关于
继承权能否代位
诉讼问题的具体需要提供的
证据 (1)诉讼
主体资格的证据 A、应提交
结婚证、户口本、
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
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B、
当事人为无
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
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C、证明是养子女、
非婚生子女、形成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
收养、
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
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A、被代位
继承人、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
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
丧葬费、
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
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B、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A、房屋:应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或
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
出资证明等。 B、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C、股票、股份、
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
工商登记资料等。 D、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E、
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
权利义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