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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出资为乙的债权人

甲出资为乙的债权人
在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2024-03-02 01:54:30 已帮助428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甲,乙,丙,甲房产拍卖,乙是甲债权人,丙是乙债权人
您好,这种情况一般不适用法定抵销,而是适用代位权的行使,如果丙先提代位权之诉,是可以主张用购房款抵消债权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甲乙的债务、乙丙的债务的,这两笔债务的具体数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因素来确定,建议您来电详询,以便我在了解具体的案情后,为您详细分析指导一下,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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