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应聘到一家教育机构上班,这个教育机构是个空壳子,我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通过我努力,现在学校颇具规模,这几天,查账,发现有两个学生的学费没有教,我查了一下转账记录,原来是忘记开收据了,当天就把收据补上,费用交给会计了。我的三个自己家孩子也在那上课,我没和他说,也没教学费。而且我们没有签合同,老板给了一份合同,我看了看,发现条款不对,没同意签,需要更改,因为忙着招生和上课,所以耽搁了。现在他怀疑我贪了他的钱,并且要求我支付三个孩子的学费,教学费我同意,但是他说我贪了他的钱,我冤枉。我提出辞职,没有写书面报告,他会不会扣我工资,或者不发我工资?我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不会被反咬一口?
网上收费标准和签的合同不一样通常要看时间先后,时间后的为准。不过,还要看是否经过有关机关备案,经过房产管理机关备案或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另进入备案时,有无关于修订方面的说明规定,如修改方式,修改内容。如果,已经进入备案程序,以后再修改的在二当事人之间有效,但不对抗第三人。例如,设备质押合同进行工商备案登记后,如果合同双方又变更的,第三人认为后续协议有损害自己利益的,可以坚持以登记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