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你的描述,你这种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形,结婚时间不长,并没有真正共同生活,应该返还全部彩礼。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
委托律师全权
代理,所有工作都由
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如果你自己亲自
起诉,建议你委托律师
代写诉状并给你详细咨询整个案件的
办案流程以及注意的问题,免得你走弯路,浪费时间和金钱。具体可来电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