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
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
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