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
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
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
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
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二)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2、双方单位或
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3、双方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
户籍证明》;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复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婚姻
登记机关自收到
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补办
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办理;补
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