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有
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
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
扶养教育义务的
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
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
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
犯罪者,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