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及时对现场进行自信勘察,记录案发现场的情况,同时也会留下事故双方的联系方式。此时当事人也一定要记下办案交警的联系方式并询问清楚他属于哪个交警分队的管辖。
如果有现场造成人员死亡的,不论司机是负有主要或部分责任,交警都会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对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且事情经过清楚的交通事故,交警队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而对于经过复杂的交通事故,交警队一般会在完全调查清楚事故的发生情况后十日内给出认定书。
而对于无法完全查清事故事实的案件,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会就此事故制作交通事故证明,其中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交警所能够调查清楚的事实部分,在整理完毕后送与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此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则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复核。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之后,应在五日内对此申请做出决定是否审理,如果同意复核,则在三十日内上给出复核决定。再次复核期间,如果有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上诉,则立即停止复核。
一般在交警大队内会设有专门的调解室,事故双方可自行评估自身损失,在交接大队的主持下进行协商和解,双方一旦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后,便可当面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