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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老宅基地复垦

椒江区老宅基地复垦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05 01:27:21 已帮助26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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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老宅基地复垦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复垦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复垦宅基地必须在集镇、城镇规划区外。 2、在地质灾害影响区域外,不影响复垦后土地的管护利用。 3、申请复垦的宅基地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4、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必须是土地变更调查确认的建设用地地类。 5、申请复垦宅基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不损害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 6、申请复垦宅基地必须是能拆除房屋并复垦成耕地的地块。 7、土地权利人不再申请建新的,须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 农村宅基地复垦补贴不仅仅只是土地的补偿,还有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一次性补偿:1.2万元每亩; 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1.8万元每亩; 3、构(附)着物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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