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
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
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
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
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以上便是借款合同借据合同区别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