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
上述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这样的医疗费用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这两个项目的赔偿。
如果机动车事故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则上述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一万元降为一千元。
如果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医疗费超过1万元,由三者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如果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医疗费超过1万元,由侵权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