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
交强险的
赔偿范围,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排序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再计算。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合同》第8条的规定,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
发生交通事故,致使
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担的赔付项目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保险人依法应负的
赔偿责任范围。法院对于交强险的精神赔偿原则是:(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
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
交通安全法和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
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
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
精神损害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