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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职务侵占量刑

江苏省职务侵占量刑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2-27 15:13:18 已帮助32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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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江苏省量刑标准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8月7日)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情节规定如下: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按下述职务侵占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职务侵占数额达6万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职务侵占数额达100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不满900万元的,每增加1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数额超过900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3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


(2)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


(4)多次职务侵占的;


(5)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


(6)为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职务侵占或将职务侵占的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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