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若想放弃遗产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否则即视为接受继承。与此“相反”,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有明确表态,否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由于遗嘱一般都是保密的,因此,这里的两个月是从受遗赠人应当知道遗赠一事后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立遗嘱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的遗嘱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最高,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所立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那么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的,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了,遗产继承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处理,所以遗嘱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法定继承人之前的,另外,在立遗嘱的时候,只有要合法的见证人就可以,并不需要将遗嘱的内容公开,或者征求对方的意见,具体情况应当据实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