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您好,我母亲和她几个朋友去旅游,途中朋友生病需要住院,导游让同行的留一位照顾,我母亲就留下来照顾朋友。后面的2天行程都没有参加,还奔波劳累了3天2夜,70多岁的年纪,再加上高血压,回家后休息了好几天才缓过劲。请问旅行社这样做有过错吗?我们能要求赔偿吗?谢谢!
旅游投诉的涵义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旅游合法权益,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以书面和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处理的行为。从本质上讲,旅游投诉是顾客为了保护自身权益而对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实施服务质量反馈,对他们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投诉者的投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投诉者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有关系的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2、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3、属于投诉条例规定的投诉范围。投诉者对于下列损害行为,可以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投诉: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7、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