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对于道路交通法第33条如下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
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附第三十三条内容: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违章停车,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的规定
处罚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