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夜里在凌晨两点左右我一同几个人去洗澡、浴室当时没人、这时来了一个人是买水的、我见他买水我就说几点了人家都下班了、我说了两遍、他没理我、我就脱衣服洗澡、由于裤子拉链拉不开、我骂了一句、这时候他在外面、听到我骂、他就进来骂我一句问我骂谁的、我就说骂他的、就打起来了!把他打成轻微伤、浴室老板和技师到现场了,由于我们一起的一个人过来拉架,浴室老板和技师说看到拉架的也打了他几下、请问我们这构成寻衅滋事罪了吗?现在派出所给我发的传唤证是涉嫌寻衅罪,对方做笔录的时候还一口咬定我们都打了!这不是污蔑人吗?我们该怎么办!跪谢指点我该怎么走下去! 过律师您明天能给我总结一下哪几点不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例吗?真心感谢、????谢谢您了!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