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赔偿责任: (一)
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二)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