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摩托车相撞至一方当场死亡,责任在肇事者,那么
肇事罪已经构成
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和
民事赔偿责任。 《
刑法》第133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需要法律帮助,我可以依法为你维权;如果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