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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带走后执行监视居住

纪委带走后执行监视居住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19 22:02:35 已帮助21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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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怎么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是法定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够最大限度地配合办案机关侦查案件,监视居住执行。通常情况下,办案机关会指定地点监视居住,也可能在你自己的家中进行监视居住。但这种情况比较少,无论是审判阶段还是侦查阶段,监视居住执行方式相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如下。


第一未经执行机制型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的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是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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