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3、原始医疗发票、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各类审批表;
5、属工伤死亡的,还须提交职工死亡医学证明;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还须提供: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生活来源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证明、被供养人银行(工商银行)存折帐号复印件,填写《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审批表》;
6、属一至四级伤残申请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还须填写《定期伤残抚恤金审批核定表》;
7、属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还须填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核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协议书及支付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8、以上待遇兼有第三者侵权所致的,还须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或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法院裁定书等民事赔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