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
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
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
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
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
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
违约金五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
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
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
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触犯
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合伙人、
董事、
监事、经理、员工、
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六、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七、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
竞业限制义务,按月向其支付
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月 元。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以上竞业
保密协议模板仅供参考,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