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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事故认定书适用范围

简易事故认定书适用范围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2024-02-21 13:45:31 已帮助24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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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四)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下列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入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三)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四)被告人系盲聋哑人; (五)其他不适宜用简易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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