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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教育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2024-02-29 12:22:27 已帮助19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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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机关延期原因处罚规定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机关延期原因处罚规定有哪些做以下回答,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有明确时间限制的就以上两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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