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
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
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评定
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
伤残状况。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