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时间因素。判断被告是否具有执行力的时间应在被告知晓其应尽义务之后,而不是其受到法律文书之后。
02、主观因素。被告在被通知执行后,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拒绝还钱,甚至刻意隐藏、转移或故意毁损财产,以营造出无钱可还的假象。
03、行为的恶劣程度。如果被告采取了隐蔽的手段可以隐藏或转移了财产,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办案难度的话,可以认定其行为恶劣。
04、情节的严重性。如果由于被告的原因,使得原告蒙受了其他的经济损失,或者浪费了司法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05、满足以上四点,基本可以认定此人犯有拒执罪,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