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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 养老公寓

集资诈骗 养老公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其中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最大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其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金融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24-02-22 19:33:33 已帮助42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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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非法集资的类型有哪些

1、以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此类非法集资行为不具有提供养老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以相关“销售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


此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养老服务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3、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院”等名义吸收资金


此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还有部分以投资养老基地、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承诺给付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养老服务业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一些收费监管方式仍待研究完善。老年人金融知识欠缺,容易被引诱受骗。一些养老投资或收费行为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协调监管难度大。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强研究,做好风险防范、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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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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