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集资诈骗中的红包应扣除吗

集资诈骗中的红包应扣除吗

关于非法集资罪从犯的量刑,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中,集资主体往往以金融产品的形式出现掩人耳目,以高收益的回报是我们放松警惕,最终往往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损失。在这类案件中,除了犯罪主体,还会有一些从犯混淆我们的视线,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中对于集资诈骗公司从犯量刑一般是从轻处罚的,主要的罪责还是主犯承担。如果您还有关于集资诈骗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为您解答。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