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
证据能证明在
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您有不认可,那合同就属于
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法医撤销。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已经约定合同内容,您又认可后添的内容,那样合同就可能有效。 《
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保
证人不承担
保证责任: (一)主
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
民事责任。 (二)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
欺诈、
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
保证的。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
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债权人存在恶意,
担保人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担保人才能免除
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