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想咨询下,就是我去年19年3月25号在公司上班,试用期一个月。19年年前跟公司辞职,当时公司不批准,然后让我招聘店员,招聘到了我才能走,2020年1月份又疫情,然后我就没提辞职的事情了,一直到4.6号,公司主管给我打电话,让我做好交接班,说明天不用来了。工做一年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另外三月份的工资都还没给我。我应该要求他们补偿我哪些?
你们人事说得对,每月20日前离职的都得自己购买社保.因为你在几号就离职.公司没有利务为你购买社保..因为社保都是在1号的时候打出当月社保金额.你要离职那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写离职申请,公司就会在你写出离职申请后,经人事审核同意后就会向社保局出减少员工社保的人数的.所以你在20日前离职那就是上月就提出申请了的.固你在几号离职那就得自己购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