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法院第
一审判决后,如果
当事人自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没有再提起上诉,那么第一审判决就发生
法律效力,即从判决书送达后的第16日开始生效。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第
二审法院的判决,以及最高法院审判的第
一审案件的判决,都是
终审的判决,即这两种判决的判决书是在判决作出之日起生效。上面两个规定,第一点针对的是“一审判决”,此时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没有再提起上诉,则生效。第二点针对的是“二审判决”与“特殊的一审判决”,此时是判决作出就生效,因为这些都是“终审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