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
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
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
家属的一定数量的
赔偿。既包括死者
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
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基于以上定义,首先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
财产损害赔偿,这个观点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已达成基本共识。因为死者已经死亡,也就是
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不复存在,
民事权利能力灭失,其不可能作为权利的承受主体。 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
起诉请求
赔偿义务人赔偿
财产损失和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
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
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
扶养义务的
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
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