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失业人员办证程序: 1、 持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高中以上毕业证或无业证明、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街道劳服站办理《
失业证》; 2、 在街道办完证后,再持上述证件到区劳动服务中心盖章。二、失业职工办证程序: 1、 先持《终止、
解除合同证明》到大连市劳动就业市场报到登记,然后再持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终止、解除合同证明》到街道劳服站办理《失业证》。 2、 在街道办完证后,再持上述证件到区劳动服务中心盖章。 《失业证》的办理、使用须知 一、《失业证》的办理 1、城镇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失业职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 2、废业或自行
倒闭企业的职工,须持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档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 3、《失业证》丢失后,必须由丢失单位或个人向发证部门申报,并登报声明作废,三个月后再予以补发。 4、1998年后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后持劳动预备制毕业证方可办理《失业证》。 5、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须持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
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与求职登记后,方可办理《失业证》。 6、
工作调动时间,由于本人或调入单位原因落不了关系的,半年后收回调转表,办理《失业证》。 7、实行劳动、人事
代理的人员,在代理期间不予办理《失业证》。 8、残疾人不予办理《失业证》。二、《失业证》的使用 1、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报名招工、招聘;用人单位持被招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手续。 2、失业职工凭《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一经录用,录用单位要在本人《失业证》的“就业情况”栏内按规定填好内容,经
劳动部门盖章。 4、因各种原因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必须按《失业证》“职业变更的情况”栏种的要求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交给本人。 5、失业人员凭《失业证》申请领取
个体营业执照。废业时,由工商部门开具废业证明后,可参加社会用工招聘。 6、每年10月15日-11月15日,到街道劳服站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