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工资 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
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
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
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
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
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