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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骨折工伤鉴定

脸部骨折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2-21 10:06:26 已帮助17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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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伤残标准。更严重的可以被鉴定为十级甚至更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工伤的定级原则是:


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2、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4、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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