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结婚专题 > 流产的产假规定广西

流产的产假规定广西

流产的产假规定广西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2-27 18:51:48 已帮助379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广西流产假规定流产可以放几天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 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产 假期间,工资照发。 在国家颁布的保护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休息天数,但各地都有关于实施此规定的地方法规,以上是广西流产假规定,请参考。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