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并无
财产分割以及
子女抚养争议的,签订
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办理
离婚手续即可。如果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另一方只能去法院
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有
证据可以证明存在上述情形,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判决离婚。另外,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则其属于过错方,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