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
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
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
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为你的问题表述地比较笼统,建议你电话咨询,这样比较直接,能更好地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