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
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就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用人单位
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
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
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
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
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