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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2-20 06:23:06 已帮助36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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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需要约定什么事项

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约定事项或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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