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份之后有五类残疾人可考驾照: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的决定》规定,驾驶证申请人身体条件中听力一项为: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另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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