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建议
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
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
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2、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
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
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和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
共同财产; (五)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
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
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
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建议
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