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协议关于
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2)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如有变更或撤销的意见,双方不能重新达成合意时,必须向法院提
起诉讼,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诉讼必须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年内提起,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3)提起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方必须举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否则会遭到法院的驳回。 另外,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或
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二年内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不属于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