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被告人的
监护人为被告人的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
代理权。对于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诉讼权利。一、《
民法通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二、《
刑事诉讼法》1、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
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
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2、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认为
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
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