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草拟——花小钱,免
纠纷! 合同(协议)、章程、
欠条、规则等都是民事交往的重要依据,或许一个标点符号都关乎权利维护。所以,需要很慎重的对待。 建议请
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草拟,以便切实维权! 如要自己起草的,注意以下内容——
合伙企业设立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
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
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
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
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
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
清算; (十)
违约责任。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