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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人免责

民间借贷担保人免责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4 03:47:41 已帮助42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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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人条件
借款时间为2011年9月24日,应还款时间为3月23日,根据民事诉讼的时效规定,你应当于2014年3月23日前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本案的保证人由于约定借款人不能归还时才承担担保责任。故法院判决生效申请执行后无法执行时,可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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