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民间借贷和诈骗

民间借贷和诈骗

民间借贷和诈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2 16:00:14 已帮助286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间借贷逃逸变诈骗
你好,现在民间借贷跑路的很多,对民间借贷跑路的定性问题,各地意见也不一致,但按照诈骗立案有点牵强,很难构成此罪。这样的案件存在争议,建议你们找律师好好研究一下,我做刑事辩护多年,在济南也接触过这类案件,但公安内部的意见,这是民间借贷,不同意按照诈骗立案。不知道你们那里为什么会这样做,如果需要,我们愿意帮助嫌疑人讨回公道,洗清冤情。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