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主要原因如下: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 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 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 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 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 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 典权、 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 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 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 交易,不能办理 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物权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 房屋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