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
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
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 其次,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
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
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也就是说,如果
当事人想撤诉,必须是在判决之前向法院提出,如果已经判决,是无法提出撤诉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前提出撤诉,法院是否会批准其撤诉请求,无法估计。需要法院根据案情的发展做出裁定。